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enzhen Investment Holdings Bay Area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37(港幣櫃檯)及80737(人民幣櫃檯) 截至2024 年 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摘要分佔淨路費收入按年增長1%至約人民幣26.68億元,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綜合影響:(1)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受其二期路段和深中通道於2024年6月同步通車的正面影響,其路費收入顯著增長;(2)由於2024年節假日7座或以下客車免費通行措施較去年同期多實施3天;及(3)廣深高速公路和廣珠西綫高速公路受周邊高速公路網絡進一步完善,帶來負面分流影響。
公園上城第二期共12座已分批動工建設,其中5座已預售,當中3座如期於2024年第四季開始交付買家。
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至深圳段改擴建項目作為本集團重點項目於2024年度穩步推進。
其中,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工程已完成多個標段的施工招標,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按年下跌13%至約人民幣4.61億元,主要受以下因素影響:(1)2023年底轉回在廣深合營企業中所佔的重鋪路面責任撥備;以及(2)本集團分佔公園上城項目的業績下跌。
5 主席報告書2024年我國堅持穩中有進的工作總基調,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國民經濟運行總體平穩。
隨著經濟的穩健增長,我國貨運量和客運量均持續增加,對於廣深高速公路、廣珠西綫高速公路及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車流量以及路費均有積極影響。
本公司作為立足於大灣區的高速公路投資、建設和運營企業,受益於周邊區域的經濟發展,2024年取得了穩健的業績表現。
財務業績及股息建議本人謹代表董事會欣然向股東報告本集團2024年全年業績。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為約人民幣4.61億元,每股基本溢利為人民幣14.96分,同比下跌13%,主要受以下因素影響:(1)2023年底轉回在廣深合營企業中所佔的重鋪路面責任撥備;以及(2)本集團分佔公園上城項目的業績下跌。
董事會建議派發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7.15分,派息率相當於股息總額佔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之100%。
5 經營環境2024年,我國經濟運行穩中有進,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持續增強,新質生產力穩步發展,改革開放持續深化,重點領域風險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扎實有力,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2024年全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按年增長5.0%,經濟總量達到約人民幣134.9萬億元。
廣東省緊鄰香港及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長期以來在經濟增長、產業結構優化、創新驅動發展等方面展現出強大的韌性和引領作用。
2024年廣東省本地生產總值按年增長3.5%,經濟總量達到約人民幣14.16萬億元,經濟總量連續36年位居全國首位,大灣區高品質發展成效顯著,為本集團的業務創造有利的經營環境。
業務回顧於回顧年度內,本集團轄下的三條高速公路路費收入整體處於增長狀態。
但是受周邊路網變化及通道分流影響,廣深高速公路、廣珠西綫高速公路路費收入增長略顯乏力。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受益於其二期工程的通車和深中通道的開通,車流量及路費收入增長較爲明顯。
立足於大灣區良好的區位條件,受益於周邊區域經濟的持續發展,本集團對於未來廣深高速公路、廣珠西綫高速公路及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發展充滿信心。
與此同時,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至深圳段改擴建項目分為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工程和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擴建工程兩段進行。
其中,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工程已於2023年8月22日取得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核准,並於本年度進入全面實體施工階段。
伴隨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至深圳段改擴建項目的進一步推進,將有助於進一步提升本集團在收費公路行業的核心競爭力。
公園上城項目作為本集團首個高速公路沿線土地綜合開發項目在2024年度取得了較好的銷售業績。
2024年度合同銷售金額約為人民幣13.10億元,預售至今項目累計合同銷售金額約為人民幣45.55億元。
2024年多項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出台,有助於本集團高速公路沿線土地開發和綜合利用業務。
未來,本集團將積極推進蘿崗立交、同樂立交等廣深高速公路沿線土地開發項目,作為本公司利潤的重要補充,為股東提供持續性收益。
同時,本集團也積極開拓大灣區內優質資源,搜尋市場投資機會,實現新業務突破,以外延式併購助推本公司戰略落地,實現資產和收益的進一步穩健提升。
未來展望2025年是本集團「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規劃的謀劃之年。
本集團將根據政策方向、市場動態以及自身優勢,全面做好「十五五」戰略規劃,進一步夯實收費公路主業,加快沿線土地資源盤活,拓展大灣區投資機會。
與此同時,本集團將繼續重點做好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至深圳段改擴建項目,其中,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工程按工程節點要求推進工程建設,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擴建工程預計將於2025年獲得立項核准批覆,並爭取儘快開工建設。
在土地開發業務方面,對於開發中的公園上城項目,本集團要緊跟政策動態,按照年度銷售目標和開發建設計劃實施,有序推進公園上城各期建設和房產銷售及交付。
對於蘿崗立交等其他廣深高速公路沿線土地開發項目,本集團將通過多種渠道與地方政府、合作方保持密切聯繫和溝通,以期實現沿線土地價值的釋放。
在業務拓展方面,本集團也將持續搜尋大灣區內其他高速公路資產的併購機會,即時跟進行業動態,探討「高速公路+路衍經濟」的發展機會,挖掘具有投資價值的新項目。
5 展望未來,國內宏觀環境預期整體向好,但是國際形勢複雜多變,外部挑戰依然不容忽視。
本人相信在管理層和員工的共同努力下,本集團可繼續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為股東創造更好的回報。
致謝藉此,本人謹代表本公司,衷心感謝廣大股東、業務合作方、金融機構與各界朋友對本公司發展的支持和信任,感謝各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睿智貢獻,感謝全體員工的團結協作、勤勉奉獻。
2025年,本公司全體人員必將搶抓機遇,持續為大灣區建設貢獻力量,奮力實現本公司發展再上新台階。
廖湘文主席香港,2025年3月20日5 末期股息董事會建議派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7.15分(以匯率人民幣1元兌港幣1.08280元計算,相當於每股港幣7.74202仙),連同已於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派發之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幣7.80分(以匯率人民幣1元兌港幣1.09261元計算,相當於每股港幣8.522358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常規股息總額為每股人民幣14.95分(相當於每股港幣16.264378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常規派息率相當於常規股息總額佔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本集團溢利之100%。
待股東於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舉行之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批准後,建議之末期股息將於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派發予於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東。
倘建議之末期股息獲股東於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批准,該等股息將以人民幣或港幣或以該等貨幣所組合之現金派發,人民幣及港幣間之兌換率將按中國人民銀行於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公佈的匯率計算,股東將有權選擇以人民幣或港幣或以人民幣及港幣之組合收取末期股息。
股東須填妥股息選擇表格(如適用)以選擇收取股息的貨幣,並最遲須於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倘股東沒有作股息選擇,該股東則會以港幣收取其末期股息,除非股東過往已選擇以人民幣收取股息。
5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確定股東有權出席將於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舉行之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資格,本公司的股東名冊將於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至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在內)暫停登記。
為符合資格出席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為確定股東有權享有建議之末期股息,本公司將於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暫停辦理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一天,惟建議之末期股息須獲股東於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批准。
為符合資格享有建議之末期股息,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5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回顧業務總體表現回顧年度內,廣深高速公路、廣珠西綫高速公路及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路費收入淨值總計為約人民幣48.90億元,按年增長1%,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綜合影響:(1)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受其二期路段和深中通道於2024年6月同步通車的正面影響,其路費收入顯著增長;(2)由於節假日7座或以下客車免費通行措施於2024年共實施24天,較去年同期多實施3天;及(3)廣深高速公路和廣珠西綫高速公路受周邊高速公路網絡進一步完善,帶來負面分流影響。
其中,廣深高速公路的日均路費收入按年下跌0.5%至約人民幣788萬元,日均混合車流量則按年持平為約63.2萬架次;廣珠西綫高速公路的日均路費收入及日均混合車流量分別按年下跌3%及1%至約人民幣347萬元及26.8萬架次;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日均路費收入及日均混合車流量分別按年增長17%及8%至約人民幣201萬元及20.5萬架次。
5 年份 2024年2023年變動% 營運層面廣深高速公路日均路費收入註1(人民幣千元) 7,8837,924 -0.5% 日均混合車流量註2(千架次) 6326320% 廣珠西綫高速公路 日均路費收入註1(人民幣千元) 3,4663,572 -3% 日均混合車流量註2(千架次) 268270 -1%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註3 日均路費收入註1(人民幣千元) 2,0121,72417% 日均混合車流量註2(千架次) 2051898% 註1: 不包括稅項註2:日均混合車流量不包括在實施節假日免費通行方案期間通行的免費車流量註3:沿江二期於2024年6月30日開通運營,目前就沿江二期車流量數據的統計、拆分工作,本集團尚在與廣東省聯網收費管理單位溝通中,因此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車流量數據僅為沿江一期車流量數據,不包含沿江二期車流量數據;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路費收入數據包含沿江一期及沿江二期5 經營環境情況國內外經濟形勢2024年,面對複雜嚴峻的國際環境,我國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國民經濟運行總體平穩。
於同年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果斷部署一攬子增量政策,使社會信心有效提振,經濟明顯回升,但是地緣政治風險、高利率等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加深。
全球經濟在消費、就業、通脹等領域的結構性矛盾和分化特徵明顯,經濟復蘇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
得益於宏觀政策效應持續釋放以及新質生產力加速發展等因素,我國經濟表現穩健。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顯示,2024年全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按年增長5.0%,達到約人民幣134.9萬億元的新台階。
根據於2024年12月11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等指出,2025年要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守正創新、先立後破,系統集成、協同配合,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充實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強超常規逆週期調節,打好政策「組合拳」,提高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
未來交通運輸行業將受益於財政政策及貨幣政策的發力、經濟發展而呈現出持續恢復以及整體向好的形勢。
5 大灣區發展形勢2024年,大灣區國內生產總值約人民幣14.8萬億元,佔國內生產總值約11%,是全國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區域優勢明顯,發展潛力龐大。
自《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後,國家相關部委及社會各界支援大灣區建設進程加快落實。
2024年1月2日,廣東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圍繞做實大灣區「一點兩地」的全新定位深化粵港澳合作,更好發揮大灣區支撐帶動作用,聚焦教育、科技、人才、營商環境、企業治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面深化改革,在持續推進雙向開放中增加經濟縱深,有效啟動廣東高品質發展內生動力。
2024年7月,新京報聯合廣州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發佈了《粵港澳大灣區五周年發展報告——灣區共同市場:願景與行動》要以建成區域共同市場為願景目標,以促進貨物、服務、人員、資本、資料及科創要素高效便捷流動為重點,以2025年、2035年、2050年為重要時間節點,其中,到2025年,在促進貨物、服務、人員、資金、資料以及科創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動方面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大灣區市場一體化進程加快,為打造大灣區區域共同市場奠定基礎。
國家相關部委及社會各界認同大灣區建設的使命任務,大力推動公路行業向好發展,長遠利好本集團高速公路業務的經營環境,為本集團業務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援。
5 行業政策最新動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發佈2024年3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令第17號公佈《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規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運營,提高公共服務品質和效率,同時也提及將特許經營最長期限延長到40年,較現行最長收費年限增加10至15年。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修訂2024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被列為「2024年擬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後續在新修訂的管理條例基礎上,將進一步加強對收費公路的管理,規範公路收費行為,維護收費公路的經營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路事業的發展。
汽車行業支持政策情況2024年3月,國家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4個部門聯合發佈《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目標到2025年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使報廢汽車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50%;到2027年,報廢汽車回收量較2023年翻倍,二手車交易量增長45%。
為此,鼓勵地方支持汽車置換更新,完善報廢車回收拆解體系,促進二手車交易,培育二手車經營主體,推動汽車流通消費創新發展。
另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於2024年6月印發《關於打造消費新場景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的措施》通知,提出拓展汽車消費場景,鼓勵限購城市放寬購車限制、增發指標,支持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及置換,擴大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試點範圍。
5 截至2024年12月底國內汽車保有量3.53億輛,其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3,140萬輛,佔汽車總量的8.9%。
隨著「兩新」以及促進汽車消費等政策的強力拉動,國內汽車保有量增速保持穩定,交通運輸量的持續增長為高速公路行業創造有利的經營環境。
2024年節假日小型客車通行政策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優化2024年春節假期收費公路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時段的通知》,2024年春節假期免收七座或以下小型客車路費的政策,由2024年2月9日開始至2024年2月17日結束共9天,相比去年同期的7天增加了2天。
另外,2024年清明節假期免收七座或以下小型客車路費的政策,由2024年4月4日開始至2024年4月6日結束共3天,相比去年同期的1天增加了2天。
於2024年國慶節假期免收七座或以下小型客車路費的政策,由2024年10月1日開始至2024年10月7日結束共7天,相比去年同期的8天減少了1天。
5 廣深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是一條連接廣州、東莞、深圳三個大灣區東岸地區主要城市及香港的高速公路主幹道,沿線城市廣州、東莞、深圳2024年地區生產總值分別按年增長2.1%、4.6%及5.8%,經濟保持平穩增長。
廣深高速公路2024年總路費收入為約人民幣28.85億元,日均路費收入按年下跌0.5%至約人民幣788萬元,日均混合車流量則按年持平為約63.2萬架次。
第1類車對路費收入及混合車流量的貢獻佔廣深高速公路路費收入及混合車流量的比例分別為82.2%及92.2%。
廣深高速公路2024年的營運表現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綜合影響:節假日7座或以下客車免費通行措施於2024年共有24天,較2023年多了3天,直接減少了路費收入。
莞番高速公路是東莞中部貫穿東西的一條幹線,其三期路段於2023年底通車,為連接從莞高速公路與莞深高速公路之間的路段,並在厚街南立交與廣深高速公路相連。
現時另一條東西走向的常虎高速公路在新聯立交和五點梅立交與廣深高速公路相連,莞番高速公路全線貫通後,東莞中部東西走向的車輛多了另一條出行路徑可選擇,對進出新聯立交和五點梅立交的車輛造成輕微分流影響。
深中通道是新一條跨珠江的大通道,是深圳往返粵西地區車輛的另一條方便出行路徑,於2024年6月30日通車。
深中通道東接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二期,往西跨過珠江後連接中開高速公路中山段,與廣深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和廣珠東線高速公路互聯互通。
深中通道通車後,對原經廣深高速公路進出虎門大橋和南沙大橋往返粵西地區的車輛造成一定的分流影響。
常虎高速公路虎門港支綫從2024年7月至2026年1月因實施改擴建工程而封閉交通。
因此,經常虎高速公路往返廣深高速公路的車輛,無法從新聯立交進出廣深高速公路,需改道從五點梅立交進出廣深高速公路。
5 ^不包括稅項5 廣珠西綫高速公路廣珠西綫高速公路是連接廣州市中心與珠海市中心及通往港珠澳大橋的高速公路主幹道,沿線城市廣州、佛山、中山及珠海2024年地區生產總值分別按年增長2.1%、1.3%、3.7%及3.5%,經濟保持平穩增長。
廣珠西綫高速公路2024年總路費收入為約人民幣12.69億元,日均路費收入及日均混合車流量分別按年下跌3%及1%至約人民幣347萬元及26.8萬架次。
第1類車對路費收入及混合車流量的貢獻佔廣珠西綫高速公路路費收入及混合車流量的比例分別為84.2%及93.1%。
廣珠西綫高速公路2024年的營運表現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綜合影響:節假日7座或以下客車免費通行措施於2024年共有24天,較2023年多了3天,直接減少了路費收入。
2024年6月中開高速公路中山段通車,其東接同時通車的深中通道,西連中開高速公路江門段,與同樣是南北走向的廣珠西綫高速公路及中山西環高速公路(與廣珠西綫高速公路東阜至月環段平行)均有立交連接。
2024年8月中山西環高速公路原連接廣中江高速公路及廣佛江珠高速公路的立交進一步完善並實現全面互聯互通。
上述高速公路網絡進一步連接完善,對往返粵東和粵西地區的車輛及往返廣州、佛山和珠海的車輛,提供更多出行路徑的選擇,對廣珠西綫高速公路造成一定的分流影響。
5 ^不包括稅項5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為廣深沿江高速公路在深圳的路段,一期起於東莞與深圳交界的東寶河,止於深圳市南山區,南接深港西部通道,為深圳西部蛇口、赤灣、大鏟灣三個港區的疏港主通道,二期為深中通道深圳側接綫,東面對接機荷高速公路,西面對接深中通道,在2024年6月與深中通道同步建成通車。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2024年總路費收入為約人民幣7.36億元,日均路費收入及日均混合車流量分別按年上升17%及8%至約人民幣201萬元及20.5萬架次,營運表現理想主要受二期與深中通道同步通車所帶動。
第1類車對路費收入及混合車流量的貢獻佔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路費收入及混合車流量的比例分別為65.0%及86.7%。
5 ^不包括稅項5 公園上城回顧年度內,公園上城項目合同銷售金額約人民幣13.10億元,平均售價約為每平方米人民幣1.9萬元。
預售至今,累計合同銷售金額約人民幣45.55億元,平均售價約為每平方米人民幣2.3萬元。
公園上城項目分三期建設,第一期全部7座開售至今已售出約99%單位並已於2023年第三季開始交付買家;第二期共12座已分批動工建設,其中5座已經推出預售,當中3座如期於2024年第四季開始交付買家,其餘2座計劃於2026年年中交付買家。
公園上城位置5 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至深圳段改擴建項目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至深圳段改擴建項目將分為兩段進行,即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工程和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擴建工程。
其中,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工程已於2023年8月22日取得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核准,採用整體式雙向10車道為主的擴建方式,目前已完成多個標段的施工招標,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該項目是由本公司旗下合和中國發展與廣東公路建設共同投資設立的廣深珠公司負責投資和建設。
於2025年1月24日,合和中國發展和廣東公路建設已签订廣深珠公司增資協議為實施該項目提供必要的資金,廣深珠公司的註冊資本將變更為人民幣73億元,合和中國發展和廣東公路建設按持股比例45%和55%分別認繳和實繳人民幣32.85億元和人民幣40.15億元。
此外,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擴建工程的立項核准批覆已完成公示,正推進完成立項核准批覆等相關工作。
5 廣深高速公路潛在土地開發利用於2022年9月30日,廣深珠公司與土儲中心及代理人就蘿崗立交沿線土地收回訂立補償合同,據此,廣深珠公司同意將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權連同附屬建築物交回土儲中心,代價為約人民幣3.17億元。
其後,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於2022年10月20日發佈通告,蘿崗立交地塊的詳細規劃修改已獲得批准,蘿崗立交將通過改造以騰出居住兼容商務的開發用地。
目前本公司與廣東公路建設保持積極溝通,旨在掌握機遇,釋放廣深高速公路沿線土地價值,以實現更加豐厚的投資收益。
同時本公司與廣東公路建設正推進東莞段及深圳段的擴容改造與土地開發相結合的規劃研究,其中麻涌立交、長安立交及同樂立交將為下階段重點研究項目,並將積極與相關政府部門作進一步溝通。
5 收費高速公路項目本集團一間非全資附屬公司及兩間合營企業所營運之高速公路項目–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廣深高速公路及廣珠西綫高速公路之分佔淨路費收入總計由去年約人民幣25.82億元增長3%至約人民幣26.68億元,其中: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二期工程與深中通道在本年同步建成通車,帶動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之淨路費收入由去年約人民幣6.29億元增長17%至約人民幣7.36億元;受沿線區域經濟平穩增長、周邊路網完善以及節假日免費通行天數增加的綜合影響,本集團分佔廣深高速公路淨路費收入由去年約人民幣13.01億元略降至約人民幣12.98億元,分佔廣珠西綫高速公路淨路費收入由去年約人民幣6.52億元下降3%至約人民幣6.34億元。
受路費收入變動、2023年底轉回在廣深合營企業中所佔的重鋪路面責任撥備等因素的影響,本集團分佔三項收費高速公路之除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溢利(EBITDA)總額(不包括由廣深合營企業之港幣貸款所產生之匯兌差額淨額)由去年約人民幣23.94億元下降3%至約人民幣23.32億元。
本集團之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EBITDA由去年約人民幣5.30億元增加17%至約人民幣6.20億元;分佔廣深高速公路EBITDA由去年約人民幣13.39億元下降10%至約人民幣12.02億元;本集團分佔廣珠西綫高速公路EBITDA由去年約人民幣5.25億元下降3%至約人民幣5.10億元。
由於年内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實際折算流量(包括收費及免費)的增長,本集團之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之折舊及攤銷費用為約人民幣2.69億元,較去年約人民幣2.27億元上升19%;受2023年調整單位攤銷額影響,本集團分佔廣深高速公路之折舊及攤銷費用約為人民幣4.65億元,較去年約人民幣5.36億元下降13%,本集團分佔廣珠西綫高速公路之折舊及攤銷費用約為人民幣2.80億元,較去年約人民幣2.69億元上升4%。
整體而言,本集團分佔三項收費高速公路之折舊及攤銷費用總額為約人民幣10.14億元,較去年約人民幣10.32億元減少2%。
5 年內廣深合營企業部分銀行貸款以港元計價,受港幣貸款餘額減少以及港元貸款利率高位波動的綜合影響,本集團分佔廣深合營企業利息支出由去年約人民幣6,600萬元減少17%至約人民幣5,500萬元;受惠於人民幣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調以及貸款餘額減少,廣珠西綫合營企業的利息支出減少,本集團分佔廣珠西綫合營企業利息支出由去年約人民幣7,200萬元下降18%至約人民幣5,900萬元。
沿江公司、廣深合營企業及廣珠西綫合營企業適用國內企業所得稅率均為25%。
受路費收入增長以及去年沿江公司轉回已到期遞延稅項資產的綜合影響,年內沿江公司稅項支出由去年約人民幣9,400萬元下降6%至約人民幣8,800萬元;由於單位攤銷額調整的影響,本集團分佔廣深合營企業稅項支出由去年約人民幣2.42億元下降11%至約人民幣2.16億元;此外,本集團分佔廣珠西綫合營企業稅項支出約人民幣5,300萬元,與去年相若。
總體而言,沿江公司及本集團兩間合營企業之利息及稅項總額由去年約人民幣5.32億元下降11%至約人民幣4.72億元。
年內,本集團之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淨溢利約為人民幣2.62億元,較去年淨溢利約人民幣2.05億元增長28%;本集團分佔廣深合營企業淨溢利為約人民幣4.66億元,較去年淨溢利約人民幣4.95億元下降6%;本集團分佔廣珠西綫合營企業淨溢利約為人民幣1.18億元,較去年淨溢利約人民幣1.30億元減少9%。
本集團分佔三項高速公路項目的淨溢利總額(不包括由廣深合營企業之港幣貸款所產生之匯兌差額淨額)約為人民幣8.46億元,較去年淨溢利約人民幣8.30億元增長2%。
為符合國內銀行融資相關要求,新塘合營企業於2021年6月30日以存量股東借款透過債轉股的方式,將註冊資本由人民幣1,000萬元增至人民幣30.40億元,新塘合營企業各股東方已投入之股東借款亦相應由約人民幣49.83億元減少至約人民幣19.53億元;本集團(透過深灣基建)投入的註冊資本按股權比例由人民幣150萬元增加至約人民幣4.56億元,而股東借款於2023年均已悉數收回。
公園上城第一期住宅單位已如期於2023年集中交付買家,第二期部分住宅單位於2024年下半年開始交付,但交付規模同比有所下降,同時國內房地產市場宏觀環境變化減少了新塘合營企業本年銷售利潤,因此本集團本年分佔新塘合營企業的淨虧損約為人民幣1,700萬元,而去年淨溢利約為人民幣4,200萬元。
本集團本集團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結構性存款投資收入與去年基本持平,合共約人民幣1,700萬元。
如標題「土地開發利用項目」所述,本集團借予新塘合營企業之股東借款均已於2023年悉數收回,因此本年借予一間合營企業之貸款利息收入由去年約人民幣400萬元減少至零。
本集團於年內財務成本約人民幣1.74億元,較去年約人民幣1.68億元增加4%,主要由於貸款規模本年增加的緣故。
受人民幣於年內貶值的影響,錄得匯兌虧損淨額(包括本集團分佔廣深合營企業之港幣貸款產生之匯兌虧損)為約人民幣2,700萬元,而去年錄得匯兌虧損淨額約人民幣2,200萬元。
總體而言,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年内溢利約人民幣4.61億元,同比去年約人民幣5.28億元減少13%。
5 展望雖然全球經濟前景存在不確定性,但國內宏觀環境預期整體向穩,隨著國內社會交通運輸量平穩增長,沿線城市經濟發展對附屬公司及合營企業呈正面影響,本集團相信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廣深高速公路及廣珠西綫高速公路穩健的核心業務,將繼續支持本集團未來的業績發展。
本公司致力為股東創造價值,一直秉持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並通過股息分配的方式與股東分享本集團的業績成果。
自2003年上市以來,本公司基本維持按經常性收益75%-100%的全年常規派息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派發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幣7.80分,且董事會建議派發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7.15分,預計全年派息率100%。
未來本公司將充分考慮業務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行業政策的調整和過往派息政策連續性等因素,不時對上述派息政策進行檢討,以平衡股東期望和本公司的長遠可持續發展。
集團融資根據新塘合營企業合作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和最新公司章程,新塘合營企業各股東方(透過新塘合營企業)就投資該項目的最高注資總額(無論透過註冊資本、股東借款、股東擔保以及任何其他性質的金額)不超過人民幣68億元(「總上限」),其中深灣基建基於股權百分比釐定的相應注資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2億元,佔新塘合營企業最高注資總額的15%。
總上限參考取得項目土地之土地使用權的預計成本、配套工程的預計成本及有關經營新塘合營企業之其他預計成本及費用後釐定。
而新塘合營企業的總投資額不受總上限約束,新塘合營企業可以其自身信用及資產,安排獲得銀行或其他第三方融資以用作開發項目土地的資金。
於2023年,新塘合營企業進一步按股權比例償還剩餘股東借款,並全額清償了本集團按股權比例提供股東擔保之債務。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已注資新塘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約人民幣4.56億元。
5 財務狀況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包括集團總部及沿江公司的資產及負債、本集團分佔廣深合營企業、廣珠西綫合營企業及新塘合營企業之資產及負債。
5 資金流動性及財務資源合營企業向本集團派付除稅項後現金股息人民幣百萬元於2024年12月,廣深合營企業宣告將派發往年利潤,本集團已於2025年1月獲得現金股息(扣除預提稅後)約人民幣1.28億元。
銀行及其他借貸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包括沿江公司)之港幣銀行貸款等值約人民幣20.94億元及人民幣銀行貸款約人民幣24.38億元,連同本集團分佔合營企業之銀行及其他借貸(包括港幣銀行貸款等值約人民幣6.94億元、人民幣銀行貸款約人民幣25.79億元及其他貸款約人民幣0.13億元)約人民幣32.86億元,總額約人民幣78.18億元(2023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74.84億元),其概況載列如下:(a) 99.8%(2023年12月31日:99.8%)為銀行貸款及0.2%(2023年12月31日:0.2%)為其他貸款;及(b) 64.3%(2023年12月31日:59.7%)為人民幣貸款;35.7%(2023年12月31日:40.3%)為港幣貸款。
5 庫務政策本集團繼續於財務及資金管理上採取積極但審慎的庫務政策,並密切監察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利率及匯率走勢,務求降低融資成本,並提高財務資產之回報。
本集團堅持以確保資金安全和流動性為前提,通過對階段性閒置資金的合理、有效運作,提升本集團整體資金收益,如購買保本型結構性存款的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但本集團可以獲得較中國之商業銀行提供之定期存款利率更高的回報。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之銀行結餘及現金(包括結構性存款)98%為人民幣,而餘下2%為港幣結餘。
於年內,本集團之銀行存款(包括結構性存款)整體收益率為2.24%,而2023年同期為2.20%。
擔保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可動用之銀行融資約人民幣96.28億元(2023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72.32億元),其中附屬公司之可動用之銀行融資約人民幣49.28億元(2023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48.32億元),由本公司擔保。
重大收購或出售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及合營企業並無作出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
報告期後事項除本公司於(i) 2025年1月17日就鋼結構製造合同(G1及G2標段)而作出之須予披露及主要交易公告;(ii) 2025年1月23日就2025年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養護服務合同而作出之持續關連交易公告;及(iii) 2025年1月24日就向廣深珠公司出資而作出之關連及主要交易公告外,於報告期後直至本公告獲批准日期並無任何其他重大事項。
5 其他資料全年業績之審閱 審計委員會已與本公司之管理層審閱本集團所採納之會計準則與實務及討論財務報告事宜,其中包括本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
本公司核數師有關初步公告之工作範圍本公司之核數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認為,本公司於初步公告所載本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狀況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關附註之數字與本集團本年度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之數字相符一致。
畢馬威就此進行之工作並不構成按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閱聘用準則或香港核證聘用準則而進行之核證委聘,因此,畢馬威並不就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證。
僱員及薪酬政策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不包括合營企業)共有605名僱員(包括沿江公司539名僱員)。
本集團參考當前市場薪酬水平及僱員表現為僱員釐定具競爭力之勞動報酬,並根據僱員之個人績效水平及本集團之業務表現,授予僱員酌情花紅;此外,本集團亦為僱員提供退休供款計畫、醫療保險、公積金供款、工會福利等員工福利。
本集團投資於人力資源發展,年內推行「引路人授課計劃」及「黨建引領“1+3+X”攻堅行動」,透過提供相關機制體系建設和內外部培訓以提升僱員之生產力,並填補其在績效評估中所顯示的技能差距,幫助事業發展,為其擔任未來職位作準備,從而促進本集團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之達成。
在提供正式培訓計劃之同時,本集團亦向員工提供相關全面培訓及進修機會,例如在職培訓、教育津貼。
購回、出售或贖回證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內並無購回、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證券。
5 企業管治常規 本公司沿用審慎管理守則,以確保符合企業管治及企業責任之原則。
於回顧年內,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內載列之所有守則條文,惟以下除外:就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F.2.2條而言,董事會主席廖湘文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以致未能出席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
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執行董事兼執行總經理吳建明先生主持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
為確保與股東有效溝通,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主席、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的大部份其他成員以及外聘核數師均出席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以回答股東提問。
證券交易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標準守則作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以及就擁有或可能擁有內幕消息之有關僱員採納條款與標準守則所載者同等嚴謹之僱員股份買賣守則(「股份買賣守則」)。
經過特定查詢後,於2024年,所有董事及有關僱員已確認分別遵守標準守則及股份賣買守則之規定。
於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及最終控股公司爲深圳投控國際資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深投控基建」) (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及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 (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
2綜合財務報表之編製基準本綜合財務報表乃遵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的所有適用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詮釋(以下統稱《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以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制。
本綜合財務報表亦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中適用的披露條文。
綜合財務報表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於各報告期終按公允值計量的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3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新的和修訂本本年度採納之新的和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 本集團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的下列新的和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應用於本會計期間的財務報告: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財務報表列示——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的劃分」(「2020修訂」)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財務報表列示——違反契約條件的非流動負債」(「2022修訂」)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售後租回」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供應商融資安排」 於本年度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之新的和修訂本對本集團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造成重大影響。
3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新的和修訂本(續) 已發佈但尚未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生效的修訂、新標準和解釋可能產生的影響截至本財務報表發佈之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佈了若干新的或經修訂的準則,這些準則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尚未生效,且尚未在本財務報表中採用。
從該日或該日以後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外匯匯率變動之影響:缺乏可兌換性」(修訂本) 202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量」(修訂本) 202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1卷「會計準則年度改進」 202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列報和披露」 202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無公眾人事責任的子公司:披露」 2027年1月1日 本集團正在評估這些經修訂和新準則在初次實施期間的預期影響。
到目前為止,本集團得出的結論是,採用這些準則不會對合併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4分部資料本集團之可呈報經營分部是根據向主要經營決策人呈報之資料而作為分配資源及表現評估之計量準則。
向主要經營決策人呈報之資料,包括分部收入、本集團應佔合營企業之未計匯兌收益╱虧損淨額之除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溢利、本集團應佔合營企業之折舊及攤銷(包括於合營企業額外投資成本之攤銷) (「折舊及攤銷」)、本集團應佔合營企業之未計匯兌收益╱虧損稅項之利息及稅項並包括合營企業已分派溢利之預提所得稅(「利息及稅項」)、及分部業績。
主要經營決策人更特別專注於由本集團及有關合營企業夥伴共同經營及管理之個別收費高速公路項目及土地開發利用項目。
於2022年收購沿江公司後,本集團亦全權經營及管理單獨的收費高速公路項目。
4分部資料(續) 分部收入及業績(續) 分部收入包括本集團營運沿江高速公路的路費收入及本集團根據有關合營企業合同訂明之溢利攤分比率應佔合營企業於中國內地營運收費高速公路路費收入及中國內地土地開發利用項目物業銷售收入,但不包括建造收入。
分部收入總額與本集團的收入之對賬如下: 2024年 2023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分部收入總額2,809,754 2,951,830 扣除合營企業收入(2,073,467) (2,322,521) 建造收入143,202 315,468 本集團收入879,489 944,777 分部業績指(i)本集團營運沿江高速公路的業績;(ii)本集團分別根據有關合營企業合同訂明之溢利攤分比率及持股比例應佔合營企業於中國內地營運收費高速公路及土地開發利用項目之業績,但不包括經扣除相關所得稅後匯兌收益╱虧損淨額;(iii)經扣除已收合營企業之股息及未分配溢利應佔之預提所得稅;及(iv)於合營企業額外投資成本之攤銷。
本集團及其合營企業所有來自對外客戶的收益均來自在中國内地提供的服務,而位於香港的非流動資產為人民幣5,346,000元(2023年:人民幣8,680,000元),其餘餘額位於中國内地。
分部資產及負債由於分部資產及負債並無定期提供予主要經營決策人以作分配資源及評估表現之用,有關資料不作披露。
本集團本年稅項中的預提所得稅為人民幣8,324,000元(2023年:人民幣11,081,000元),為本集團合營企業於年內實際支付股息時代扣的股息紅利稅。
經營權無形資產為沿江公司獲中國當地有關政府部門授予沿江高速公路之收費經營權。
根據有關政府批准文檔及有關法規,沿江公司負責對有關收費公路的建設及有關設備設施的採購,並在獲准經營期內負責對公路的經營及管理、維護及大修保養。
根據有關法規,有關收費經營權期限一般不能延期,且沿江公司不存在撤銷選擇權。
11經營權無形資產(續) 沿江公司每年對收費公路經營期限內的預測總標準車流量進行內部覆核。
每隔3至5年或當實際標準車流量與預測標準車流量出現重大差異時,沿江公司將委任獨立的專業交通研究機構對未來交通車流量進行研究,並根據重新預測的總標準車流量調整以後期間的單位攤銷額,以確保相關特許經營權無形資產可於經營期滿後完全攤銷。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經營權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已扣除於2017年確認的減值虧損人民幣2,638,235,000元。
12合營企業權益 2024年 2023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於1月1日4,990,898 4,519,423 應佔合營企業業績585,260 691,297 應佔合營企業分配的股息(301,489) (219,822) 於12月31日5,274,669 4,990,898 13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下表為根據收入確認日期呈列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 2024年 2023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0至60天28,342 31,808 61至90天15,787 11,195 91至180天49,082 34,693 181至365天51,347 64,237 144,558 141,933 14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下表為根據確認日期呈列的貿易應付款項的賬齡分析: 2024年 2023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1年內32,534 46,344 1年以上170,853 153,330 203,387 199,674 詞彙「2015/16」指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年度「2016/17」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年度「2017/18」指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2018下半年」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2019」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0」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1」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2」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3」 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4」 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指本公司於2024年5月21日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指本公司將於2025年5月21日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2025年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養護服務合同」 指沿江公司與深圳高速工程發展有限公司就於2025年向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提供日常養護、機電維護與拖車救援服務而於2025年1月23日訂立的合同(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月23日的公告所披露) 「審計委員會」指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附屬建築物」指在收回土地上建造的建築物,總建築面積為13,785.70平方米(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的公告所披露) 「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至深圳段改擴建項目」 指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工程和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擴建項目「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出資」指合和中國發展與廣東公路建設同意以註冊資本的形式,根據增資協議向廣深珠公司分別出資人民幣32.85億元及人民幣40.15億元「增資協議」指合和中國發展與廣東公路建設於2025年1月24日签订的關於向廣深珠公司出資之增資協議「企業管治守則」指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 「中國內地」或「國內」指中國,不包括香港及澳門「沿江公司」指深圳市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時由本公司及深高速分別持有其51%及49%股權「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指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包括沿江一期及沿江二期「沿江一期」指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一期,位於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幹線,收費里程約為30.9公里,於2013年12月28日通車「沿江二期」指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二期,包括國際會展中心互通立交和深中通道深圳側接線兩部分工程,其中國際會展中心互通立交已於2019年完工通車。
深中通道深圳側接線全長約5.7公里,已於2024年6月30日通車「本公司」指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一間深圳高速持有約71.83%權益之附屬公司,同時也是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737(港幣櫃檯)及80737(人民幣櫃檯)) 「補償合同」指土儲中心、廣深合營企業及代理人於2022年9月30日就土地收回訂立的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合同(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的公告所披露)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交通集團」指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統稱(包括廣東公路建設) 「大灣區」指中國一項國家發展策略—粵港澳大灣區「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廣深合營企業」或「廣深珠公司」 指廣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為廣深高速公路成立之合營企業「廣深高速公路」指廣州—深圳高速公路「廣東公路建設」指廣東省公路建設有限公司,為廣深合營企業的中國合營企業夥伴及一間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為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的國有企業)之非全資附屬公司「廣珠西綫合營企業」指廣東廣珠西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為廣珠西綫高速公路 成立之合營企業「廣珠西綫高速公路」指廣州—珠海西綫高速公路,亦稱為珠江三角洲西岸幹道 「港幣」指香港之法定貨幣—港幣「合和中國發展」指合和中國發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為一間於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為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港珠澳大橋」指香港珠海澳門大橋「土儲中心」指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為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的一家事業單位,受黃埔區政府委託執行土地收回(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的公告所披露) 「土地收回」指土儲中心根據補償合同將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及附屬建築物收回(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的公告所披露)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澳門」指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標準守則」指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路費收入淨額」指已扣除相關稅項之路費收入「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珠三角」指珠江三角洲「項目土地」指位於新塘立交廣深高速公路兩側的土地(地塊編號:83101203A19206)(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11月29日的公告所披露) 「薪酬委員會」指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代理人」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雲埔街道辦事處和廣州東進新區開發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的公告所披露) 「收回土地」指兩幅位於中國廣州市黃埔區蘿崗立交(即在廣深高速公路廣州段)的地塊,已確認地塊總面積為294,540.09平方米(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的公告所披露) 「人民幣」指中國之法定貨幣—人民幣「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幣0.1元的普通股份「股東」指本公司之股東「深灣基建」指深灣基建(深圳)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為投資新塘合營企業而成立「深高速」指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0548),而A股於上海交易所上市(證券代碼:600548) 「深國際」指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0152﹚ 「深投控」指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之最終控股股東「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鋼結構製造合同(G1標段)」 指於2025年1月17日,廣深珠公司與江蘇滬寧鋼機股份有限公司訂立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項目鋼結構製造合同(第G1標段)》(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月17日的公告所披露) 「鋼結構製造合同(G2標段)」 指於2025年1月17日,廣深珠公司與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訂立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廣州火村至東莞長安段及廣佛高速公路廣州黃村至火村段改擴建項目鋼結構製造合同(第G2標段)》(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月17日的公告及2025年2月25日的通函所披露) 「鋼結構製造合同(G1及G2標段)」 指鋼結構製造合同(G1標段)及鋼結構製造合同(G2標段) 「總上限」指各股東方對新塘合營企業作出的最高注資總額(無論透過註冊資本、股東借款或任何其他性質)不得超過人民幣68億元「美國」指美利堅合眾國「美元」指美國之法定貨幣—美元「新塘立交項目」指新塘合營企業土地開發利用項目,主要為公園上城居住項目「新塘合營企業」指廣州臻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成立為開發項目土地的合營企業公司。
現時深灣基建持有新塘合營企業15%股權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四名執行董事,分別為廖湘文先生(主席)、吳建明先生(執行總經理)、吳成先生(副總經理)及劉繼先生(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兩名非執行董事,分別為陳思燕女士及王軒 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程如龍先生、簡松年先生及薛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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